最多跑一次!印花税申报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
今天,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是“印花税申报”办理指引,快一起来看看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印花税申报。 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列表↓ (点击查看大图) 进入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界面。 左侧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非按期申报】,右侧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勾选【印花税】。若提示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则需查看【认定信息】中的纳税期限是否选择正确,若确认无误可以点击【税源采集】按钮进行税源采集。 在税源采集的引导页面,可以进行【查询税源】、【新增税源】、【作废税源】的操作。如需【新增税源】,则选择“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新增税源”,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录入当期税源并【保存】。 税源录入完成后返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勾选【印花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明细页面。申报明细页面将展示根据税源自动填写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并点击“申报”按钮,即可完成申报。申报成功后,系统返回申报成功的回执信息。 1.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印花税采用按月申报或按次申报。如果业务发生较多,可以选择按月申报。如果业务少,可以次申报。 2. 按期申报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先进行相应征收品目(税目)的税种认定。如果未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只能进行按次申报。 3.进行税种认定后,纳税人每期(月)都需要对该税目进行申报,即便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也需要零申报。
关注“盛初智能财税”公众号
即时获取更多财税资讯干货
声明:本文来源厦门税务,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