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火炬高新区“留厦过年”补贴政策

时间: 2021-01-27
来源 厦门市中小企业

  114日,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三不三访”工作落实稳岗返岗措施的通知》,对按规定享受市级“三不三访”补贴政策的火炬高新区企业,以下三个条款,按照市级兑现金额的50%予以叠加补助:

 

  1、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符合2021年一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且产值较2019年一季度增长10%(含)以上条件的,对其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部分按0.05/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三高”制造业企业,补助标准为0.1/千瓦时;20194月至20213月新建项目投产并纳入统计的制造业企业,符合2021年一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条件的,对其一季度用电按0.02/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助。上述政策对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用电量以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核定数据为准。

 

  2、鼓励重点建设工程春节期间不停工。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的项目给予补贴。其中: 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100/天·人补贴;春节假期结束至元宵节期间(218-26日)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50/天·人补贴,以上措施对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稳定企业职工队伍。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并在春节期间开工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工作天数,按100/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关注“盛初智能财税”公众号

即时获取更多财税资讯干货

这9种银行结算方式,你知道吗?


声明:本文来源中小企业,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热门推荐
点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