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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税收优惠再延两年!国常会决定延续实施三大个税政策

时间: 2021-12-29
来源 国家税务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财联社12月29日电,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会议决定,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延伸阅读:
2019年,我国实施新一轮个税改革,引入综合所得税制,这也就意味着,以前单独计税的年终奖,个税改革后,将纳入全年综合计税。当时,为了使修改后的个税法平稳落地,财政部明确年终奖单独计税优惠设置三年过渡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还是按以往的方法计算个税。

现如今,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全年一次性奖金依旧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

这一个人年终奖计税优惠政策是,把年终奖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这项政策在今年底到期,如果不延续,那么自明年1月1日起,年终奖需要纳入综合所得来计税。
比如公司发放1万元年终奖,按照上述优惠政策计算,只适用3%最低个税税率,缴纳300元个税,个人实际到手年终奖有9700元。

如果这项政策到期后不延续,以后不少人的年终奖将适用更高的税率,具体税率高低跟个人的工薪等综合所得收入多少正相关。
比如某人的综合所得收入适用超额累进税率最高达到25%,那么1万元年终奖很可能也适用25%税率,需要缴纳2500元个税,实际到手年终奖为7500元。

因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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