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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最后一个月!赶紧清理往来款!这份总结请收好!

时间: 2022-12-08
来源 原创
导读


年底了!往来款又该清理了!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还有一个月!

往来款清理了吗  
所谓往来账,就是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是企业资产和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
往来账是否准确直接决定了企业财报真实性,往来账的不准确必定造成财报的失真。

因此,往来账的清理工作也是公司年终工作必做事项之一,尤其是距离年度结束的前一个月,如果往来款长期挂账,失真,会埋下不少税收风险。


一、一般往来账
一般往来账的核对确认催收清理

1.应收账款:核对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金额,及时催收并将催收纳入考核,最大限度的收回款项,避免损失;做出账龄分析,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评估坏账风险,如有坏账及时申报扣除,避免长期挂账引来涉税风险;

2.其他应收款:核对欠款明细,包括职工以及其他方,要结清,避免损失或产生税务风险;

3.预收账款:核对合同条款,核实货物是否已经发出,劳务是否已经提供,及时按规定结转收入,避免造成迟延纳税的税收风险;

4.应付账款:核对合同条款,是否已到付款日期,按时付款;核实收款方信息,长期挂账的应付款是否还要支付,若已不能支付要及时结转收入;核实暂估金额是否属实、合理,并与对方沟通好,争取在汇算清缴之前取回发票,以免造成成本费用不能扣除纳税调整的风险;

5.其他应付款:核对债务方明细以及债务成因,及时付款,若已不能支付要及时确认利得。

二、特殊事项往来账
特殊事项挂往来账的特殊处理:

1、股东借款的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 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从借款之日满一年后,要视同利润分配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建议企业在清理中发现有股东借款,应提示股东及时在年底前归还。即12月31日前还款,有需要可以年后再借。

2、同一客户挂不同往来账的处理

同一客户供应商在不同往来科目挂账。建议尽可能调整至同一科目下,因为不同科目下多处挂账容易形成虚增资产和虚增债务,造成评估指标异常,带来稽查风险。对于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必然出现应收应付同时挂账。

建议如有可能双方可签署抵账协议,把该客户的应收应付往来账进行抵销合并。2021年终关账及涉税风险规避年底往来账清理规避风险 。

3、不属于企业承担费用挂往来的处理

企业承担了不属于企业的费用比如给个人的回扣或佣金,由于不能税前扣除,而挂在往来账。

建议企业若确实负担了这部分费用,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即可,不要挂往来账。

4、企业间资金拆借的处理

企业间的资金拆借,包括关联方之间和非关联方之间的借款。

建议年底要核实是否签订合同,合同是否规定相应的利息,利息支付是否开具发票,避免因未签订合同、无偿使用、未开具发票、长期挂账等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违背常理自然引来税务稽查,需要财务提前关注。

5、挂账收入的处理

企业将未开票收入暂时计入往来,甚至永久计入往来,不打算纳税的,这种想法赶紧打消,因为不开票收入占比已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

6、虚开发票挂账的处理

企业因虚开发票资金不能回流而挂往来账的,此念头更不能,虚开发票是稽查的重中之重,存货、往来、收入不成比例,发票三流不一致等现象马上会让虚开发票的行为暴露。

7、发生坏账的处理

企业发生坏账的,要及时做坏账损失,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并提前准备好如下资料: 

A
需要的资料: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7)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 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8)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9)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

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往来款三大问题

1、我公司经常向老板个人借款用于经营,也没有支付利息,请问老板需要视同销售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吗?

答:老板个人无偿借款给你公司,不需要视同销售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因为“视同销售服务”强调的纳税人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个人不在此范围,所以你公司老板个人无偿借款给你公司,不需要视同销售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若是你公司老板个人有偿借款给你公司,也就是若是收取一定利息,利息收入需要按照贷款服务缴纳3%的增值税。


2、我司有应付账款,挂账时间已经超过两年,对方单位已失联,账务上是不是结转到营业外收入?如果将应付账款这样结转到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答:如果2年未联系上该单位,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需要转入营业外收入,不需缴纳增值税,但是需要并入收入总额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会有什么风险?应如何应对?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长时间挂账会有什么风险,分别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应该定期对账定期清理 上一篇: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申报啦! 下一篇: 一文读懂: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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