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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燕之屋、麦克奥迪等23家厦企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可能还要追缴已到手的税收优惠

时间: 2022-07-14
来源 原创

7月8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发布《关于厦门市2022年取消亚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涉及部分厦门知名企业,如,麦克奥迪(厦门)电气有限公司(300341);ST龙净600388.SH)的关联企业——厦门龙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及厦门市燕之屋丝浓食品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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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 | 多为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

记者查询发现,7月6日,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就已印发《关于取消厦门源亚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并抄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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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公告显示,23家企业中,有22家企业因“2018年至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被有关部门被取消高新技术资格。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则存在“2020年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达标、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4、5、6款之规定”的情况,而被取消资格。

具体名单如下:

厦门市2022年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撤销原因

撤销年度

1

厦门源亚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GR202035100736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2020-2022年

2

厦门芯标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GR201835100587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2020年

3

厦门微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GR202035100516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2020-2022年

4

厦门同往科技有限公司

GR201835100626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2020年

5

厦门数联科技有限公司

GR202035100691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2020-2022年

6

厦门能巧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GR202035100339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2020-2022年

7

厦门闽矿测绘院

GR202035100545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2020-2022年

8

厦门慧企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GR201935100345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2020-2021年

9

厦门本润科技有限公司

GR201835100474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2020年

10

厦门佰能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GR202035100635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2020-2022年

11

剧加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GR201835100569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2020年

12

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GR201935100005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2020-2021年

13

厦门科司特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GR202035100523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2020-2022年

14

厦门龙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GR201935100398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2020-2021年

15

厦门嵩湖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GR202035100422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6款之规定。

2020-2022年

16

厦门市麦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GR202035100748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2020-2022年

17

厦门科方圆工贸有限公司

GR201935100590

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在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5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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