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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收藏!增值税发票开具的31个相关实务问题

时间: 2022-05-20
来源 原创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16号),对发票开具有何新的要求?

答:

总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营改增值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特就发票开具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具体主要是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还有就是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对此问题,进行了再次明确,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09:07)



2、开给个人的普通发票,也要填身份证号码吗?

答:

根据16号公告第一条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第八条规定,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因此,对于开具普通发票给个人的情况,不需要取得对方身份证号码。

3、如果所购买的商品确实属于办公用途,如购买笔记本、订书机、打印纸等商品,但种类较多,能否合并开具发票,商品和服务名称统一填写“办公用品”?

答: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企业开具发票时,必须确保发票开具的项目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建议数量少的情况下在发票上列明具体品名,如:“笔记本”、“订书机”、“打印纸”等,数量多的情况下可以汇总开具,但应附销货清单。

4、我们的销售对象主要是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他们说没有纳税人识别号,这样可以直接开具发票么?

答:

16号公告第一条明确提到:“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对于受票方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不属于上述范围,本公告未要求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取得没税号的发票能不能报销做帐?

答:

根据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取得开具日期为2017年7月1日后的普通发票,如果未填写税号的,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

6、网上说7月1日后餐费发票也需要有菜品清单才允许作为企业税前列支,请问是真的么?

答:

餐饮发票据实开具即可,无需列明详细菜品、菜单。

7、怎么申请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答: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

8、我们是出口企业,主要开具的都是出口发票,购买方为外国人,无法提供税号等信息,那发票上“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要怎么填?

答:

购买方如果为国外企业,不属于本公告所称的企业范围,16号公告未要求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要开的品名,在编码里面找不到。要怎么办?

答;

商品编码覆盖范围是完整的,请耐心查看选择,或者联系服务单位帮忙。

10、之前开具出口普通发票,没用编码,会影响退税?

答:

不知道你是什么时候开具的?建议通过作废或者红冲后,使用编码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11、目前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票丢失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对普票丢失的处理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比照专票进行处理。我说的是已开出、记账联未丢失、发票联丢失的情况。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发生普通发票丢失情形时,纳税人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12、我们是一家培训机构,经常有外面请一些兼职大学生发一些传单、举行一些讲座、相关市场活动等,涉及劳务费用支出,对应需要去税局代开发票,开票涉及增值税,个税及附加等,但是单个劳务金额小,人数又多等,有没有其他简便办法,让纳税更简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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