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如何计算?举例告诉你

时间: 2022-01-14
来源 原创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其他专项优惠等所得额应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线生产企业、重点软件企业和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税率政策,对于按优惠税率减半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部分,进行调整


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A=需要进行叠加调整的减免所得税优惠金额

  

B=A×[(减半项目所得×50%)÷(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

  

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金额=A和B的孰小值

  

  其中,需要进行叠加调整的减免所得税优惠金额为《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中第1行到第28行的优惠金额,不包括免税行次和第21行。

  

  下面,以小型微利企业为例说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计算方法。企业选择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据此类推。

  

【例1】甲公司

•从事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2021年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纳税调整后所得400万元

•其中300万元是符合所得减半征收条件的花卉种植项目所得




甲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为0,不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此时,甲公司应先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部分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如下:


项目

计算

纳税调整后所得

400

所得减免

300×50%=15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0

应纳税所得额

400-150=250

应纳所得税额

250×25%=62.5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减免税额

100×(25%-12.5%×20%)+(250-100)×(25%-50%×20%)=45

叠加享受减免优惠金额

A=45;

B=45×[(300×50%)÷(400-150)]=27;

A和B的孰小值=27

应纳税额

62.5-(45-27)=44.5



【例2】乙公司

•从事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2021年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纳税调整后所得1000万元

•其中符合所得减半征收条件的花卉养殖项目所得1200万元

•符合所得免税条件的林木种植项目所得100万元




乙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200万元,不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此时,乙公司应先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如下:


项目

计算

纳税调整后所得

1000

所得减免

100+1200×50%=70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00

应纳税所得额

1000-700-200=100

应纳所得税额

100×25%=25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额

100×(25%-12.5%×20%)=22.5

叠加享受减免优惠金额

A=22.5

B=22.5×[1200×50%÷(1000-700)]=45

A和B的孰小值=22.5

应纳税额

上一篇: 一文了解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规定 下一篇: 李佳琦补税17亿最新回应来了! 点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