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国家刚宣布,12月31日前完成!更重磅的是……
7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明确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全文)
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则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
目前还未明确如何放宽,但如果以后能以住宅作为经营场所,那将大大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开办的难度!
之前开办企业,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等等各种行政许可,不仅费时费力还费钱,如今“一业一证”推进,将大大利好开办企业。
随着“一照多址”的推进,以后设立分支机构,或许只需要一个地址就够了。
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电子专票的具体尺寸和样式如下:
发票规格为215mm×140mm。电子专票纵向分为票头、购买方、应税明细和合计、销售方和票尾五个部分,高度分别为30、22、52、20和16毫米。不包含票头、票尾的内框尺寸为201*94毫米。
对企业而言,应该安排财务部门抓紧学习、了解、熟悉电子专票的相关内容,改变升级报销流程。根据《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完善电子会计凭证管理方式。
有条件的,自己安排IT部门弄;没条件的,找第三方帮忙。估计后面又会带动一个行业火起来。
另外,企业及相关财务人员,需要注意避免两个误区:
误区一:认为专票电子化是企业财务职能自身的事情,与业务部门关系不大。
从发票流转的全生命周期来看,专票电子化可能会涉及多个部门。尤其对销售和采购部门影响很大。
对于销售部门而言,与客户、渠道等开票需要沟通,自己的差旅、商务费报销也可能涉及专票。
对于采购部门而言,专票的电子化,企业与上游供应商之间的采购流程可能存在巨大的优化空间。
误区二:专票电子化是企业自身的事情,与产业链上下游无关。
在产业链中,存在交易来往的上下游企业或多或少会在资金流、发票流、物流管理等方面存在相互依赖的关系。
因此,专票电子化势必会导致企业在规划自身发票管理体系时,权衡上下游企业在发票管理上的偏好。对于在产业链上相对强势的企业来说,也可以借专票电子化的机会来进一步优化与上游供应商的供应链协同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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