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分得清吗?分不清结果真不一样!

时间: 2020-07-31
来源 中国普法、广西高院、每日学财税


小编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经常遇到购买大件物品,如房子、家具、电器等等物品,在没现货的情况下,我们就和卖方签署一个买卖协议。


协议中涉及价格、交款方式,这就需要签署一份先交一部分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的协议,并约定违约金。这“五金”有什么法律区别呢?


定金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 第一,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 第二,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举个例子


小张向小李买了一辆车,总价30万,双方约定由小张先付3万元的定金给小李,一个月后取车付尾款,定金抵购车款。要是小张后悔说不想要这车了,那么小张就没有权利要求小李返还这3万元的定金;要是小李最后说不卖了,那么他就要还给小张6万元的定金。


定金与订金.webp.jpg


订金


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它的作用情形:


  • 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


  • 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


举个例子


小张向小李买了一个价值500元的首饰,双方约定由小张向小李交付100块钱的订金,这100块钱就充当货款,小张只要再给400块小李就好了;但是如果小张付了订金之后又不想要这个首饰了,是可以让小李把这100块钱还回来的。


押金


押金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即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


举个例子


小张向小李租了一个单间房屋,双方约定由小张向小李交付1500元作为押金,要是租赁到期,小张已经结清所有费用,则1500元的押金就返还小李;要是小张租赁到期时还没还清房租,则小李就可以在这1500元的押金中扣除租金。


押金的功能主要以合同约定的为准,建议在约定押金的合同中,注意明确押金的扣罚规则、是否计息、退还条件等内容


保证金


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比如,合同保证金,投标时的履约保证金,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甚至取保候审中的保证金等等。


生活中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


  • 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


  • 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


保证金与定金的区别


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举个例子


小张和小李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双方可以约定各交付1000元的保证金在公证机关进行提存。要是因为小张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没有履行,则这保证金就作为赔偿金给小李,反之亦然。


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举个例子


小张和小李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总价为300万元,双方约定一方迟延付款以及一方迟延交房的违约金数额为30000元。要是小张不能在约定日期前向小李交房,则小张要交付违约金30000元给小李;要是小张不能在约定期间按时把款项转给小李,则小张要向小李支付30000元的违约金。


总结


一般情形下,没有特别约定时,订金、押金或者保证金都不是定金,没有双罚性质


基于上述关于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及违约金理解和认识,建议当事人在经济生活中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的选择使用。


但必须明确的是:如果选择定金担保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合同的性质,且其约定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定金限额的规定,且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约定等。



关注“盛初智能财税”公众号

即时获取更多财税资讯干货

这9种银行结算方式,你知道吗?


声明:本文来源中国普法、广西高院、每日学财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热门推荐
点我咨询~